速達軟件-銷售系統中委托銷售
一、 功能簡介
委托銷售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合同,委托方按合同支付受托方代銷手續費或委托方以一定的協議價給受托方,實際銷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的銷售形式,委托方要待受托方銷售貨品并與之結算時,才確認銷售。委托銷售單將跟蹤整個委托銷售業務過程,比如委托發貨情況、委托結算情況、委托銷售貨品退回情況、委托銷售收款情況。
二、 操作路徑
「供應鏈管理」→「銷售管理」→「委托代銷」。
操作指南
第一、 委托代銷(藍字)
· [委托代銷]單可以手工編制,也可以由[銷售訂單]、[出入庫單]生成;
· 單據經審核后,系統將此單中的貨品數量按編碼、品名、規格減少相應貨品庫存數量及成本,增加委托銷售成本底稿中的數量及成本;其銷售成本價按該貨品在基礎資料中設定的成本核算方法確定;
· 經過審核的單據不可以修改、刪除,將單據反審核后,才可對單據進行上述操作;如果是已結賬月份的單據,不可以修改、刪除;
· 反審核單據時,要在單據沒有任何后續業務發生時,才能進行反審核操作。后續業務包括:出庫單、銷售開單、被紅字委托銷售單引用;
· 單據審核后,可直接單擊單據窗口上的【操作】→【生成銷售開單】生成一張銷售類型為"委托結算"的銷售單;還可單擊【操作】→【生成出庫單】生成一張出庫單,或者單擊【操作】→【生成委托銷售退貨單】生成一張紅字委托銷售單;
· 月末結賬時,一次性生成一張委托銷售商品成本結轉憑證。
第二、 委托代銷(紅字)
· 此單只能由藍字[委托銷售]單生成;
· 引用[委托銷售]單生成退貨單時,可以刪除明細或修改數量、單價;修改后的數量不能大于委托銷售單中的"已結算數量"(包括已退貨數量和委托結算單回填的結算數量);
· 單據經審核后,系統將此單中的貨品數量按編碼、品名、規格記入到相應的貨品成本底稿中,增加庫存數量及成本,同時還要將該貨品記入“委托銷售成本底稿”中,減少其庫存數量及成本;其銷售成本價按該貨品在基礎資料中設定的成本核算方法確定;
· 單據經審核后,在"憑證編制"模塊中列示出來,一張或多張退貨單可生成一張憑證;一張退貨單不可分次生成會計憑證;
· 經過審核,或已生成憑證的單據不可修改、刪除,只有將憑證刪除,并反審核后,才可以進行操作;如果是已結賬月份的單據,不可以修改或刪除;
· 反審核單據時,要在單據沒有任何后續業務發生時,才能執行反審核操作。后續業務包括:入庫單、收款單、會計憑證;
· 單據審核后,單擊單據窗口上的【操作】→【生成入庫單】生成一張入庫單。